近日,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表彰2012——2013年度新乡市“两创两争”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新宣〔2013〕49号),我院榜上有名。《决定》对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 “创建文明学校、创建文明班级、争当文明教师、争当文明学生”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。根据《决定》,我院获得“新乡市文明学校”荣誉称号; 12级机电一体化1班获得“新乡市文明班级”荣誉称号;韩静等5名老师获得“新乡市文明教师”荣誉称号;李涵等5名同学获得“新乡市文明学生”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