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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责范围

    1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校宣传思想工作。  

    2、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,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。

    3、根据党委安排,参与组织校党委中心组学习,协调各院系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。 

    4、受党委委托,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与政策课教学、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。

    5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具体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,负责组织协调校内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。    

    6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同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共同开展师德师风教育。  

    7、加强对校报、广播站、电视台、校园网络及校内出版物等舆论阵地的意识形态管理、营造先进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。  

    8、负责校报的编辑发行工作,及时宣传报道学校改革发展成就,宣传先进典型事迹。  

    9、负责对外宣传工作,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的改革发展,树立良好的形象,不断扩大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。  

    10、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其政治理论素养、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,以适应新时期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需要。  

    11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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