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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我的中国梦 最美中国”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

2013年06月08日 08:05  点击:[]

关于举办“我的中国梦•最美中国”
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
新职院组〔2013〕28号

院团委、学生处、各院系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积聚团结奋进正能量,引导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,积极投身实践,努力为实现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的伟大“中国梦”做出贡献,根据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、河南省教育厅《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“我的中国梦•最美中国”全国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》(教思政〔2013〕395号)精神,决定开展“我的中国梦•最美中国”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
“我的中国梦•最美中国”。
二、活动时间:
2013年5月—10月。
三、活动内容:
大赛分摄影创作和微电影创作两个部分,分别组织开展。从大学生视角表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,呈现大学生寻梦、追梦、筑梦的足迹,描绘大学生眼中的最美校园、最美人文、最美自然,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艺术创作水平和青春风采。作品主创人员应是在校大学生,作品应为原创,内容积极健康向上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,主办方不承担包括(不限于)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
1、摄影作品:一位参赛者作品不得多于5张;作品为电子照片,300万像素以上;照片不得进行后期合成,只能进行剪裁、对亮度、对比度进行适当调整。
2、微电影作品:作品脚本提交党委宣传部,经修改审核后宣传部协助拍摄电影作品,片长原则上在20分钟以内;可以以个人、团队作为主体参赛,一个参赛主体仅限一部作品获奖,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。鼓励个人组建工作团队参与比赛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和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,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大赛活动,加强统筹领导,发动在校学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,及时组织好参赛作品报送工作。
2、创新形式,有序开展。各院系要紧紧围绕“中国梦”教育主题,将大赛活动与 “七一”、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教育活动相结合,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容,引导支持学生创作优秀作品,促进大赛有序开展。
3、广泛宣传,扩大影响。各院系要加大大赛活动宣传力度,根据活动安排,在大赛作品征集、摄制、参赛、校园展播等各个环节上做好宣传工作,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4、摄影创作和微电影创作的参赛作品,请各院系遴选汇集后,以电子版形式及时交宣传部。联系人:周应朝 电话:15670519018
5、报送材料时,同时提交参赛者的个人信息和联系电话。
五、奖项设置
1、摄影作品: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5名、三等奖8名。
2、微电影作品: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。
遴选优秀作品报送河南省教育厅。


二○一三年六月七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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